一個學妹去北京念EMBA,據她描述,大陸同學果然一一皆人英,40歲不到,有的已經當上中高幹了,有的則買賣過好幾家公司,還在香港上過市。

結果最近這幾位大陸EMBA同學都被抓起來了,做官的罪名當然是貪污,做生意的罪名就賤賣國家資產囉!

說起來,這事如果倒退到60年代,罪名大概都是反革命,用法律的角度去看,反而比較符合「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的平等原則。

所以新光三越和SOGO在北京和成都被吃,其實也不要叫,跟當地平頭百姓比起來,中國當局多少還是有給點治外法權的優待,只是比不上洋人而已,換成是當地人,早坐穿了好幾座牢了。中國自清末以來,不就是這樣嗎?

說起來,還是共產黨比較狠,就算是走資都走到比台灣更資本主義了,嚴打無赦反革命起來,還是力道十足,也難怪貴州茅台這一波的股價,就跌了快4成。

當年大家喜歡老馬,就是希望能到中國大陸去投資就業,沒想老馬坐大位的屁股都還沒坐冷,台灣企業其實已經不太敢去了,只有那些搶購人民幣的一般民眾倒還興緻勃勃。

投資大陸其實也不是不行,只是要叔叔有練過,小朋友千萬不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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