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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我最近快變成離婚大王了,一堆舊雨新知全都要介紹給我離婚案,而且新一色都是女性當事人。介紹人都說當事人很可憐,你先幫她一下吧,不要收錢好不好?
這世界上的女人真的都這麼悲慘了嗎?還是婚姻愛情都不可信了?
來問的當事人雖然多,成案機會卻幾乎非常少。我講的雖然都是正辦的建議,很多當事人卻還是寧願選擇相信徵信社。我們幹律師的雖然評等是跟鯊魚或吸血鬼同一級的,一般惡律師再厲害,離婚案頂多坑個當事人幾十萬,徵信社可是百萬起跳的;有的當事人更是找上律師、徵信社一齊來的,真正是請鬼拿藥單!
更多來問的當事人也未必沒錢,只是不想付律師費。我有一位非常有錢的朋友,跑來問我案子,就明說她媽媽說離婚律師費很貴,因此他們不想花律師錢。阿不花錢就能離得了婚或是拿的到老公的財產喔?有專修班嗎?我也想去上耶!
所以離婚案件佔用我的時間,絕大多都是算pro bono(公益)。台灣要是也有LAW FIRM每年要貢獻若干小時做pro bono的制度,那些什麼婦女團體實在應該頒給獎牌給我才是。
再介紹給我離婚案,我看我早晚要把金融律師的招牌收起來,改印什麼家事婦幼專業律師的名片才對,然後開始去上那些早上10點開播的婦女新知廣播節目。說不定有一天什麼輕熟女在看的儂儂雜誌之類的,也許會給我做篇專訪,蘋果也會邀我去開個婦女權益專欄。
艾迪律師,聽起來就是個可以去賣雞精的帥哥律師的名字!嗯,依我看,會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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