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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最後一哩路」是指連接寬頻業者到用戶電腦的這一段線路。在台灣目前最常見的只有兩條路,一條就是用中華電信的市話線路,另一條就是走有線電視業者的CABLE線路。

舉例來說,如果你訂了台哥大的寬頻,走中華電信的市話線的話,帳單上每個月大概有400多塊是付給中華電信的線路費;如果是向第四台業者訂的台哥大寬頻,就沒有這筆錢,不過兩者的總費用幾乎很接近。 


有人看了報紙報導羅淑蕾替寬頻業者請命,要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路」,就說阻礙台灣上網環境進步顯然就是中華電。所以,中華電應該無償把這「最後一哩路」開放給其他寬頻業者使用,那台灣上網的C/P值才會大幅下降。這話乍聽之下,很有道理。可是如果你知道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路」實際上是它在民營化前拿政府的錢和民營化後拿股東的錢,花了幾千億建置出來時,你的想法也許就會改觀。因為問題的徵結是台哥大和遠傳根本沒有對前述的「最後一哩路」出過半毛錢,你要中華電怎麼對他們開放?  

正辦是叫他們出錢自己也搞一條「最後一哩路」,沒人擋他們阿!事實上,國外很多固網業者也都是這樣做。可是財團很聰明,當初標到固網執照,從社會大眾吸金幾千億,卻沒有一家願意拿錢出來去建自己的「最後一哩路」,大家都只想用現成的。 那有人就會說了,這也沒錯阿,不要重複投資,浪費資源了,乾脆使用者付費好了。使用者付費?那就是現在這個樣子阿,目前就是每家固網走中華電的市話線,就按戶給中華電每月400多塊的人頭稅囉。中華電收的人頭稅的金額多少到底合不合理,是可以討論的,可是重點是相較於幾千億的投資,中華電收的那點錢COVER利息,恐怕都還不太夠

有人又說了,那就要那幾家民營業者拿錢出來買嘛,一部分錢給政府,一部分錢給中華電股東,然後跟有些國家一樣,把最後一哩路拿出來放在獨立基金會成為公共財,這不就結了?聽起來是很棒啦,可是這樣一來,台哥大和遠傳的負債比率,馬上就會高出好幾倍,他們的EPS和股價恐怕就要腰斬再腰斬。那些財團不馬上跳起來跟老馬拼老命才怪

老實說,如果以公平正義的角度去看,目前這個死樣子,還算最符合。台灣上網速度比不上韓國,要怪就去怪長期被國民黨和民進黨捧在手心的財團,中華電相對而言,就這檔事算是有比較無辜一點。事實上,這個國家的最大利益,一直是符合財團的最大利益。代表管理電訊事業公權力的NCC之前傳出要修電信法第25條,說是釋出中華電的「最後一哩路」才是符合公平正義。這種說法騙騙少不更事的憤青可以,可是內行人一看,啥跟啥阿?這哪是什麼公平正義!果然,沒多久,管中華電的交通部放話了,表示修改電信法要從長計議,不是NCC幾個蛋頭委員說了算,這等於是打了NCC一巴掌。後來管NCC的政務委員張善政出來講話了,他訕訕的說,其實只要中華電降價,電信法也不是就非修不可啦。結果,原來NCC盤弓立馬,非修電信法第25條不可的氛圍,立刻消弭於無形。事實上,張善政這番話也是回歸到NCC長期以來管理「最後一哩路」的一貫也是唯一的作法,那就是三不五時逼中華電降價一下,好對民眾和財團有個交代。  

這種管理模式的實際效果,是有把台灣整體的上網費用降低啦,可是對「最後一哩路」的分配正義,其實是完全沒有著墨。事實上財團還是以極低的價格取得「最後一哩路」的使用權,而這筆使用權的費用,基本上還是完全轉嫁給消費者負擔。就中華電而言,雖然收到了使用費,可是線路的維持和鋪設,完全是由中華電負擔,就成本收益分析,能不能打平都還是個問題,在這種中華電實質上可能是賠錢,而其他業者搭免費便車的價格架構下,台灣上網費用偏高和整體品質卻偏低,自然是很難避免的。如果真正完全反映使用者付費的成本,幾家民營業者,大概會把寬頻業務收起來,不然EPS恐怕就要腰斬或甚至會賠錢,中華電的收益搞不好會再增加20%左右。但在NCC的壓力下,寬頻費率日漸下降的趨勢早是既成的事實。所以,中華電從寬頻市場賺到的錢,大概只會隨著市場的飽和程度,而愈來愈少

很多人以為中華電是因為掌握了「最後一哩路」才有穩定的高獲利,因而就推論中華電的高配息可以「永保安康」。在了解中華電的寬頻獲利率實際上是在日益下降的事實之後,對是不是要把所有的錢丟到中華電去,做那個買了200張中華電就可以有月退俸12萬的美夢,恐怕就要三思了。  

 中華電從寬頻業務撈到的錢,也許有其極限,但它還是一支值得長期投資的股票。依個人淺見,真正能頂住中華電獲利50年不變,除了「最後一哩路」外,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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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