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幾個當事人都談到初次拿到傳票,要上法院或地檢署的時候,當初心情壓力都很大,因為要開始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少不得又要花錢,災能不能消,則尚未可知。

我自己回想到多年以前,親戚中也有人碰到這種"走官符"的情形,來找我幫忙找律師。當時我因為還在金融界,認識的律師其實也沒那麼多,而且因為時間緊迫的,在找了幾個認識的律師,因為臨時都有庭或其他行程,表示無法接案之後,結果只好輾轉找到一家完全不認識的事務所來處理。

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整個案件是簡單也不複雜,那家事務所報的價格也很蠻鯊魚級,而且實際也沒做什麼事,記得書狀好像也沒怎麼寫。所以,我一直對我親戚有點不好意思。不過還好我那位親戚也還想的開的,只說財去人安樂,沒事就好。

現在想起來,那家事務所應該還算是正常事務所,只是收費不低而已。我後來自己執業之後,遇到很多當事人真都有被律師騙的經驗。像那種情形,那就真的雪上加霜了。

我設身處地幫當事人想,其實還真的沒什麼好的解決方案耶!除了平時有認識一些法界人士外,那真的只有靠朋友間的介紹。不過有些朋友也只是"認識"律師,也很難說就是"了解"律師。

真正很沒錢的人,我還是建議多跑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法律諮商服務,如果是低收入戶,還可以申請免費律師服務。我前陣子住院就介紹一位當看護的陸配去申請,以前人家介紹來找我,有付費諮商的醫療糾紛案,我後來發現當事人是個有低收入資格的陸配,也是介紹她去申請法扶。更早之前,去民意代表那邊做法律諮詢的時候,也是都優先介紹到法扶去。

當然法扶的審查制度,也不是很完美,因為法律制度的關係,弄到現在免費法律扶助有一大部分是提供給煙毒犯,其他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反而拿不到。不過,這跟健保一樣,不是我一個小律師有能力去改革的,到不如利用它,儘量幫助一些窮人。

有人就懷疑你這隻鯊魚有這麼大的道德情操喔?我才不信哩。其實,用生態平衡的觀念,就比較好解釋了。這些低收入鮇仔魚老實說,鯊魚吃下去也不會飽,讓他們能活下去,反而有利這個社會生態平衡。鯊魚能吃哪幾種魚,那是造物者神奇的安排。鯊魚們,你就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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