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反同不反同正夯,有朋友就跟我談到宗教了。

其實神跟宗教是兩碼子事。

宗教要是能代表神,哪來的中世紀教廷發贖罪券?宗教搞的大,有很多信徒,就是正道,那開悟也輪不到燒火做飯的六祖慧能,而應該是佛學精深的大和尚神秀了?

常人進宗教,不管是為了消災解難或是平安發財,甚至為是打通人際關係,那都是常人的求,基本上,其他"人"的團體,比如政黨、扶輪社也都可以辦的到,那跟信仰神其實是毫無關係的。

我有在求,有給我的,我就信。那與其去信佛,還不如信老馬哩,因為會更靈驗!

朋友是講到什麼,神是未知存疑的領域之類的這些,所以科學並不排斥信仰。聽起來是很客觀、很偉大,說穿了還是用科學教”眼見為信”那一套思維系統和邏輯在分析神。去信這個,佛經和聖經第一頁都翻不下去了,怎麼會說沒衝突呢?

信仰神本來就是按照神講的邏輯,你才能見如來嘛,要不然,用科學教那一套,只要火箭造的夠大,要上天堂都不成問題了,哪還要讀什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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