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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80歲原本腳麻的阿嬤,遇到魔神仔之後,立刻健步如飛,登山又涉水,居然隻身走到無路可至,直線距離3公里以外的溪邊崖洞。奇的是4天之後才被找到,而且身無大礙。
我看這事大概八成是真的。當然,媒體照例都會去訪問某精神科醫生,然後醫生都會講,這一切都是幻覺啦。

其實世界上不可思議,違反科學的事,我看才是比較正常。別的不說,舊約開宗明義就說,神在七天之內創造了世界;佛經一翻開,世尊一開口就說,如是我聞,多少阿僧祗劫(至少幾萬億年吧?)之前云云,你說這些事,學過小學自然的人能信嗎?可是你有聽人說這些是都反科學的嗎?(演化論剛出來那陣子大概有吧?)

反而愈科學昌明的地方,邪說(當然是用衛道人士的角度去看囉!)更猖獗。美國不就是這樣嗎?想當年清教徒(Puritan)因為在政治上不容於英王,結果被趕到荷蘭去。哪知這群怪人又嫌荷蘭新教徒道德水準太低了,所以舊世界已無容身之處,只好坐五月花號去新世界和印第安人做鄰居了。

清教徒再怎麼樣不太好鬥陣,其實也就是怪了一點而已。之後逃到新世界去的,那就更是怪的更怪,邪的更邪了。

像在台灣,以騎腳踏車傳教聞名的摩門教,創始人楊百翰(Brigham Young)當年就娶了55個老婆。以19世紀中葉,早已是宗教自由的樂土-新世界而言,這樣搞信仰,還是有點不容於世。所以先知楊百翰只好帶著他的妻兒和信眾們,一路翻山涉水,一直跑到美國大西北的不毛之地猶他州鹽湖城,才安頓下來。

如果照世界宗教歷史演進的軌跡來看,魔神仔應該是有的。但這些魑魅魍魎之所以只能在一些窮鄉僻壤,偶而才出來露個臉,想來是因為天龍國之類的繁華富庶之地,早就為大神大道佔了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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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