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上班日就很忙,真的不要休颱風假會好一點。
先是保訓會來電,說什麼應該要提復審,而不是再申訴。好!當然是你大哥說了算。中華民國為什麼要繼受德國法呢?還要分什麼行政處分不處分的,直接給老美管不是比較簡單嗎?至少不管怎麼告,就是一個法院而已。
因為很久沒坐飛機了,腦海裡還是想著那天出國前在機場看到的一群空姐。台灣現在還能真正「國際化」的行業,大概只剩寫程式的肥宅和沒暝沒日四處飛的空姐吧!下輩子如果投胎為漂亮女生的話,一定要去考阿酋航空當空姐,絕對不幹這個什麼撈什子律師。
好!當空姐的夢等變成漂亮女生再說吧!先繼續來做我的律師賺錢。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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