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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明天開始的好幾個星期內,需要寫年份的時候,都還是會寫成今年。
藝人南北跑跨年趴和民眾等看101午夜的煙火,這對鄉居小律的我而言,倒是無感。因為一來無電視可看,二來是以前在信義區上班上怕了。想當年人又帥,體力又棒,下班後都沒留下來跨年了,現在大叔一枚,再披星戴月跑去市府廣場,難不成是要擺攤賣烤香腸?
當然要是有人肯付我1小時6千塊的律師費,也許今晚還會勉強考慮去。要不然在新年前夕,當然是躲在家裡吃火鍋最好了。
是啦!是有把那天在桃院附近的文化市場買到的羊肉爐,煮了吃了。光是有吃到好的,2016年起碼就成功一半了。
今年跟之前幾年最大的不同是,居然在除夕都還需要工作。吃完晚飯後,剛剛才把當事人給的新案資料看了一遍,也跟他們通電話討論了一遍。應該要動工的書狀,馬上又多了幾份。
本來是想掙扎的做個開頭,不過想到今晚寫書狀,要是沒寫完,明天一覺醒來,就又要改年份,所以就算了,只好放自己半個晚上的假囉。
人當然永遠可以幫自己找到懶的藉口,不過就新年嘛!凡事就不計較了。
Anyway, 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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