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位實務及學術素養都非常令人折服的律師。常看他忙進忙出,在做一些不太複雜的案子。當時就覺得奇怪,以這位道長的實力,何須把才華浪費在這些不算是太美好的事物上面?原來是以為他是為經濟壓力所逼,才會如此。

後來跟他熟了一點,知道他辦的那些案子的報價之後,更差點沒昏倒。這樣說好了,如果法扶案子的價格算是公立的話,那他那些案子的報價,最多大概只能算是私立的法服。

最後,跟這位道長熟了,才知道原來這些案件,都是經由某位大人物介紹而來。由於道長實在優秀,他辦的這些案子自然價廉物美,聽說當事人都非常感激這位大人物;對這位道長,當事人反而覺得反正是大人物的底下人,律師費低是應該的。

我的大人物人脈就比前面道長差多。幹律師後,就有當事人宣稱是某大人物介紹來的,有的大人物真的還有一面之緣,有的則只是大名如雷灌耳而已,最重要的是這些都無法去跟這位大人物做進一步確認。那怎麼辦?一律不接嗎?還是每案都接?

後來還是從Tom Cruise的"黑色豪門企業"裡的對白得到啟示,他說:法律就是律師保護自己的最佳武器。

於是,我就以這樣的心態去見這些大人物介紹來的當事人。來要一次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最多,這算是pro bono(公益)的範圍,還算好。更令人匪夷所思,有的當事人一開口就要給我一個天文數字(對律師而言)的律師費的。最扯的是,還有來借點零用金周轉周轉的。

給大錢的可能是對大部分的律師最有吸引力的一項。可是因為小弟在銀行和證券商多年的經驗,只教會我一件事,那就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所以,只要用銀行融資的徵信原則、證券投資的風險管理,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合法性,就這樣看一遍。我不知道那些是真有其案,還是騙局,這些大人物介紹來的當事人,就算承諾要給多大筆的律師費,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成案的。

至於來借錢的,我覺得是最有意思的,尤其是說要給你大案,一時手頭不方便要借點錢的最爆笑。原來鯊魚真的可以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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