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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街,都不想吃什麼小吃、美食或是零食,甚至於冰品,在炎炎的秋老虎下,走的滿身大汗了,也是一口都不想吃。
今天是晚餐吃晚了,沒自助餐可吃了,所以只好吃了一盤咖哩飯,50文一份。
這樣下去,我看也不用接太多案件了,賺那麼多錢幹什麼?愈老反而愈不會花錢。
花錢的確要有心情。
比如說旅遊吧!歐洲去超過3次的話,看到教堂都會很膩;日本去個4次,開始會對什麼都用味醂調味的日本料理感到反胃;至於去什麼東南亞,你不嫌熱哦!
有人是建議可以去墨西哥看看活人祭祀的印加文明啦!甚至於效法切·格瓦拉(南美獨立運動的前驅者),騎個有side car的摩托車,來個橫越南美洲。阿你是在拍Discovery哦!西班牙話一句都不會講,跟那地方又沒什麼淵源!
那美國呢?美國最好了,shopping的天堂!是阿,隨便去個西岸的outlet mall,什麼Tommy Hilfiger大概只有台灣的半價。那你要不要去你的衣櫃翻一翻?今年初到Costco買的那幾件休閒服都還沒穿過,去年在新加坡買的Polo Ralph Lauren埃及棉襯衫都還沒拆封哩!
嫌美食、旅遊和shopping都是小確幸哦?你那麼厲害,不會去買賓利、買帝寶哦?
還好世界上總是有這些讓你覺得自己還是很窮的東西存在,就算你的財產突然多個五、六百萬出來,也是影響不了大局的。
所以說,我們的快樂其實都是靠活在一個接一個的小確幸之中,才得以持續。那我們這些人,生命中多一個或少一個小確幸,真的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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