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來寫書狀寫到剛剛才結束,再講這些,反而好像變成有點要討拍的感覺。民事案相對比較「勞心」,因為官司要打的好,難免就要案櫝勞形;刑事案相對就比較「勞力」,半夜出了人命,還是會被從暖被裡叫起來。

公司經營權當然還是比較有技術性的一塊,今天下午一看電視,結果就看到我以前的師父,正跟著公司派雇來的一堆穿白布鞋的兄弟在推擠的鏡頭。平平推個一個鐘頭健健身,我師父的pay可能跟雇那一堆穿布鞋的兄弟們一樣多。難怪常聽人說,知識就是力量。

唉!明天這兩份大狀遞出之後,一定至少要來休個半天假。游泳、發呆,甚至跟兒童玩具一樣繞著圈跑都好,我看都要比關在斗室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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