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兩個港女在台南被抓到了,蘋果為了讓她們"求仁得仁",加碼補一刀,報導她們在警局裡居然要點炸雞吃,結果警察只好買了90塊的炸雞腿便當給她們(我承認是有比我平常吃的午餐好啦),結果被港女嫌難吃沒吃完。

大家聽了沒怒髮衝冠,也一定嗆說,一定要給他押起來。不過這種民意,就是所謂人民的法律情感,通常未必和現行法律是一致的。

這對惡女,犯的都不算重罪,如果報導內容屬實,大概只有詐欺(沒給押金)和竊盜(偷液晶電視)比較重,你說她們是不是會有再犯也很難講。不過今天電視是有報這兩位潮妹,在台南旅館牆上用紅漆寫了:台灣 IS CHINA(不好了!涉及統獨敏感議題哦!)。如果用這個作為有再犯之虞為理由去押她們,也許可以勉強成立。

不過因為事涉港人(現在算中國人民嗎?)刑事案件,政治上會不會有敏感性而由調查局接手訊問,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要是真的轉由調查局訊問,那兩位港女就有口福了,因為調查局的便當真的很好吃。

arrow
arrow

    艾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