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金融投資之法律風險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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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台大上法制史的時候,是王泰升老師教的。此公也是個偉人,他年輕時是Baker & McKenzie的紅牌公司法大律師,當時為了拓展視野,跑去美國再念個LLM。據他說在寫報告時,忽然對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制史發生了興趣。結果日進斗金的大律師不幹了,居然念了個法制史博士回來,改行當兩袖清風的冷門學科教授。

據他的研究,中華民國法律1949年之前在中國大陸施行,其實也是鴉鴉烏的。來台之後,憲法、刑法也都沒有什麼長進,反倒是民法的施行,居然有長足的進步。歸究其原因,應該是日本早在幾十年前就把現代法律制度,尤其是財產法和身分法,引進到台灣來,而且已經長期實行多年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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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做法律服務時,有個當事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已經問過一堆律師或是法律系學生的關係,把一個請求塗銷抵押權的訴訟,搞的很複雜。

後來我終於搞懂她想問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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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英文又派上用場了。

是個高利貸案子。月利率8%算不算重利?當然算囉!怎麼會有英文的高利貸案?是威尼斯商人現代版嗎?當然不是啦!就菲律賓媽媽被同鄉坑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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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強國開放呆胞投資A股的時候,小弟就去深圳開戶了。可惜當時連公安局都不知道這項業務,所以沒開成。

今年再去廈門,強國人做生意也是夠拼的,已經有專門開呆胞戶的營業員了。條件給的也還不錯。不但全程陪同開證券戶、銀行戶,中午還簡單請我們吃了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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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像一堆人介紹客戶和案件進來。

我是覺得心態上真的要把律師當成發不了財的行業,主要是幫人家解決問題,然後再加上自己可以糊口就OK了。這樣自己的生命可能才會活的比較正常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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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六、日全部在做新接證交法案件的書狀,最後增修版寫到了8頁足本。

倒不是說喜歡舞文弄墨,只是比照優秀實務前輩的書狀,要言之有物(事實交代清楚)、言之有本(主張要靠判例或學說撐),篇幅就不少了。再加上小的不幸是學商搞金融出身的,一看到交易報表,對造操作手法和金流方向,就歷歷在目,這種好東西怎麼可以不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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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當受雇律師的時候,每天8點多進去,晚上10點多來出來,大概就沒有什麼休閒生活。後來出來開業,總算活的比較像人樣,開始又有時間看影集了。

我最喜歡的是一部叫"金裝律師"(Suits)的法律劇。說是法律劇,其實比較像是華爾街商業劇,因為大半的CASE,不是什麼投資併購,就是公司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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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件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一個拿到緩起訴,一個拿到不起訴,可以回家吃豬腳麵線了。

會多扯到一個人,有點是被派出所的員警坑了。當事人找我去的時候,筆錄已做過一次了,兩個人居然變成共犯,那個小警還想在半夜3點搞夜間詢問,阿星爺"九品芝麻官"時代的捕快,也沒這麼大的官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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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昨天開始抬人了,有幾個感想:

1.普通法(common law)和大陸法(civil law)的不同,應該是在把人送進法院之後吧?在抬人的階段,其實是沒什麼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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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後,所謂的向左向右,又被提出來。台灣人可能是自幼三民主義教科書念多了,總以為這是在搞政治鬥爭,聽不懂也不想聽。

如果用歐洲的傳統標準來看,持小政府看法的人,就是所謂的保守主義,本來就是右;搞大政府,由國家照顧你一輩子,就是所謂的社會民主主義,當然就是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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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弄一個智財的案子,愈搞愈覺得這絕對不是我們的"法律"祖國,賢良方正的日耳曼人,能想的出來的玩意兒(台灣法律基本上是繼受德國的)。

講一個好了。打怪打出來寶物,算是債還是物?這還好,學點法律的人也許都可以回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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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現在好像預知的超人能力,快要超過做律師的凡人能力了。

昨天傍晚因為沒東西吃,就胡亂亂開車。居然莫名其妙到了桃園中正藝文特區。到的時候,根本不知身在何處。本來想拍一下那邊的豪宅給你們看的(後來才知道,已收押的桃縣葉副座,就住在那邊最霸氣的一棟),手機不知怎的快沒電了,是不是不能透露天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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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廢死和不廢死最近又成為話題了。其實有些背景資料如果能先知道,對加入戰局的人,會比較不會無所依據。

台灣的無期徒刑因為仍有假釋規定適用的關係,平均關13.8年就可以出獄了。日本也是有同樣的現象,不過一樣是無期徒刑,在日本就要關2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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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常去基隆,當時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幾十年過去了,去過舊金山、聖地牙哥、馬賽,甚至是香港,這些港口城市之後,偶而再去基隆,只覺得她的老舊、破敗依然,難得的一點新建設,卻像是把手邊僅有的一點錢,買了廉價的脂粉後,盡情塗在臉上一樣。除了完全掩蓋這個城市僅剩的一點風情之外,只令人感到美人遲暮的悲哀。

基隆其實曾經很美過的,只不過那不是現在!基隆最美的建築是在很多人出生之前就被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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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大陳錕山投共的事,媒體把它弄得很像是當年台灣做原子彈時,張憲義叛逃投美案一樣。我是覺得有點搞錯方向了,如果報載屬實,陳錕山其實是去參加老共搞的"千人計劃"。

什麼是"千人計劃"呢?其實是老共吸引海歸高級研究人力的搶才計畫。那什麼人才算是"人才"呢?依據中共官方的說法,是指招募海外知名技術、專利博士或學術研究博士返國。例如,生命科學、學術研究理論之引進、以及海外專利技術、基因抗癌等醫療專利技術之回"國"創業,為中國未來的創新,提供顯著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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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部分的時候都在進步中。每次出現外國有我們沒有的,總是會欣慰地告訴自己,我們的社會終於也趕上了。

只有昨天的事,是最不想的,但台灣終於也發生了。

唉!Rest In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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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回東區老外銀商圈,和客戶開一個Corporate Deal的會議。早晨的會議我早到了,所以先到麥當當閒坐。

說實在的,外資圈的金融妹,還是漂亮多了。這倒不是說因為出身於這個圈子,就循私護短。現在法律圈不也是一堆什麼美女法官、美女檢座,或是美女律師,三不五時都在上水果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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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去了長庚,雨下的真大,連在高地的馬路也淹水了。池塘裡有兩隻綠頭鴨、一隻大白鵝和一隻黃毛鴨,居然都游到草地上來了。

我當然只好涉水了。鞋子、襪子、褲子和上衣,無一不溼,競爭力真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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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建不建的最根本問題,其實是無法(或是不想)南電北送。

北部人多,夏天吹冷氣,下午和深夜上床時間,用電量就滿載了。30~40%平常用不到,空出來的備載容量就是在頂這個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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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玉秀老師(大法官)對「抵抗權」下的定義是,因為主人對僕人亂搞覺得不滿意,所以跑出來宣示主權。

這讓我想起帆神暴紅之後,一夕間成了全國15歲到25歲女生的偶像。結果他的正牌女友很技巧出來「宣示主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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